住客点评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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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评good good very good!房间挺好的,电热毯,洗澡也不会冷。店家的礼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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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评之前担心看到的评论是托写的,但是入住后发现真的有一种很温馨,很家庭的感觉,管家娜娜非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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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评小白小白 很好的管家呢 下次去丽江一定必须还要来住 房间真的很干净 住着很舒服 每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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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评客栈很好,干净卫生,管家娜娜很热情,每天晚上一起喝茶聊天,很开心。推荐的餐厅也很好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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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评这家店的环境比较安静。老板和他的家人都很热情,帮我们想了很多出行的计划。给省了不少钱...
酒店12时退房规定要明示
2016.10.14
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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